名 称:
关于印发《2022年滨海新区质量攻关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319-9915-2022-00145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质量监督
成文日期:
2022-04-14
发文日期:
2022-04-18
有效性:
有效
津滨质量组办〔2022〕1号关于印发《2022年滨海新区质量攻关活动方案》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2022年滨海新区质量攻关活动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2年4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2022年滨海新区质量攻关活动方案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天津市质量攻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质量组办〔2022〕1号)的安排部署,结合滨海新区实际,滨海新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2022年滨海新区质量攻关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活动目的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加快美丽“滨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推动实施质量强区战略,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提升质量和效益,助推企业管理提升和创新发展。二、活动目标1.改进生产工艺、减少产品缺陷、增加生产效率、攻克技术难点,推动质量技术水平提高。2.优化服务流程、提升用户满意度、解决质量管理难题,提升服务质量。3.改进节能技术工艺、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目标。4.鼓励开展创新型质量攻关活动,采用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方法,突破关键性难题,推动自主创新。三、重点领域围绕滨海新区核心产业领域开展质量攻关活动,重点支持信创、高端装备、集成电路、车联网、新能源、航空航天、新材料、汽车及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中医药、绿色石化、轻纺等12条重点产业链开展质量攻关活动,以质量攻关促进质量提升,推动产业发展。重点鼓励企业组织开展创新型质量攻关活动,遴选滨海新区质量攻关活动优秀创新案例。四、组织机构主办单位:滨海新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协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质量协会推荐单位: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五、活动安排(一)组织申报(4月)各推荐单位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积极宣传、加强引导,以质量攻关为抓手,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战略新兴企业参与申报,促进质量提升。申报企业要选择能显著提升产品质量水平、预期带来显著效益的项目列入本年度工作计划中,参加质量攻关活动,认真填写2022年天津市质量攻关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并报至所在区域推荐单位。(二)确定计划(5月)依据各推荐单位的推荐项目,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严格筛选后,下达2022年滨海新区质量攻关重点项目计划,并报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申报企业质量攻关项目小组要严密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计划执行,运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及科学管理制度推进活动开展。(三)宣贯培训(5月-6月)按照全市活动安排,组织对质量攻关项目申报小组进行宣贯培训,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掌握质量攻关流程,帮扶企业管理提升和创新发展,提升企业管理人员质量意识。(四)帮扶指导(7月-8月)各推荐单位要深入企业开展指导和帮扶,检查企业开展质量攻关项目进展情况,帮助企业解决项目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五)提交成果(8月底)各申报企业要认真总结活动成果,并按时将活动成果报送相关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按照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要求完成项目成果报送工作。(六)组织评选(9月)主办单位及协办单位组织召开滨海新区质量攻关成果发表会,各项目小组通过PPT形式展示攻关成果,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集中评选,确定出2022年滨海新区质量攻关优秀成果及优秀推荐单位。遴选创新型质量攻关活动中的优秀成果,确定为年度质量攻关活动优秀创新案例。(七)重点推荐(10月-11月)根据滨海新区质量攻关活动评选结果,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推荐滨海新区优秀质量攻关成果参加天津市质量攻关成果交流会。六、表彰与奖励9月份,滨海新区2022年“质量月”期间,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获奖的质量攻关优秀成果、优秀推荐单位及创新案例进行表彰,颁发荣誉奖杯和证书,发布质量攻关优秀成果。七、活动要求(一)宣传推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加大宣传,进一步提升各企业对质量攻关活动的认识,提高参与热情。要紧扣活动主题,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帮促企业提升管理水平。(二)组织落实。各推荐单位要对企业申报的质量攻关项目认真筛选,选择有价值的项目列入质量攻关项目计划。各申报企业负责人要在人员、资金、技术、时间等方面给予支持,制定项目实施计划,督促工作进度,对各个项目定期研讨。鼓励企业对参与质量攻关活动的人员进行奖励,提高员工参与积极性。(三)注重原创。各有关单位上报质量攻关项目要注重原创性、不得抄袭,不得与历年项目雷同,不得违反保密规定,如若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责任自负。(四)按时报送。请各推荐单位于4月28日前将《2022年天津市质量攻关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2022年天津市质量攻关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盖章版及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联系人:徐凯 张玲 联系电话:65306271 18602657786 邮 箱:bhxqzlxz@163.com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天津市质量攻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质量组办〔2022〕1号)2.2022年天津市质量攻关项目申报表3.2022年天津市质量攻关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
关于印发《2022年滨海新区质量攻关活动方案》的通知_496220220414152851.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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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8 | 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
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审批公告(2022年3月第4周)
索引号:
319-9915-2022-00138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津滨市场监管政务〔2022〕81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质量监督
成文日期:
2022-03-30
发文日期:
2022-04-02
有效性:
有效
津滨市场监管政务〔2022〕81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审批公告(2022年3月第4周) 依据《行政许可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经审查,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符合法定条件,准予许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其附表(具体名单见附件)。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许可检验检测机构名单(2021年3月第4周) 2022年3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15564858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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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2 | 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公告
索引号:
319-9915-2022-00141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津滨市场监管政务〔2022〕79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服务
成文日期:
2022-03-30
发文日期:
2022-04-02
有效性:
有效
津滨市场监管政务〔2022〕79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天津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经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健民大药房符合法定条件,准予变更《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附件1);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仁堂药店等3家企业符合法定条件,准予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附件2);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健民大药房等4家企业符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要求,准予变更或标注(附件3、附件4)。特此公告。 附件: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情况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销情况3.《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变更情况4.《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标注情况 2022年3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1652947.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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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2 | 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02月,滨海新区共有36家污水处理厂纳入监督性监测。其中:滨海新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督性监测21家污水处理厂;经开区自行监测5家污水处理厂(原开发区中区临时污水处理站已停运,现改由南港轻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代替;现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停运);保税区自行监测6家污水处理厂(起步区污水厂02月零排水、空港物流区污水处理厂停运);中新生态城自行监测2家污水处理厂(中心渔港污水处理站仅监测,不纳入考核);高新区、东疆港区各自行监测1家污水处理厂。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执行标准评价, 2022年02月份滨海新区纳入实际考核的32家污水处理厂除中塘污水处理厂暂停运行外,其他全部一次性监测达标,达标率100%。请各单位继续加强管理,督促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附件:1.2022年02月份滨海新区污水处理厂监测结果统计表 附件:2022年02月份滨海新区污水处理厂监测结果统计表 序号所属区域单位名称执行标准达标情况超标污染物(超标倍数)1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污水处理厂A标准是—2经开区天津泰达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A标准是—3保税区天津临港经济区胜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A标准是—4保税区天津威立雅渤化永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A标准是—5海滨街中国石油大港油田供水公司港东污水处理厂A标准是—6北塘街天津滨海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环塘污水处理厂A标准是—7保税区天津天保市政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扩展区污水处理厂A标准是—8保税区天津天保市政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起步区污水处理厂B标准零排水,出水管网已接入扩展区污水厂—9经开区天津泰达新水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A标准是—10大港街瑞德赛恩水业有限公司(环科蓝天污水处理厂)A标准是—11保税区天津空港经济区水务有限公司A标准是—12大港街天津大港海港石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大港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厂)A标准是—13胡家园街中翔(天津水业有限公司)(环科新河污水处理厂)A标准是—14经开区滨海新区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总公司污水处理厂B标准停运—15海滨街天津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港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B标准是— 序号所属区域单位名称执行标准达标情况超标污染物(超标倍数)16古林街大港港东新城污水处理厂A标准是—17海滨街大港油田港西污水处理厂B标准是—18保税区天津空港国际物流区污水处理厂C标准停运—19胡家园街塘沽胡家园中水处理站(西部新城污水处理厂)A标准是—20大沽街塘滨再生水厂(南排河污水处理厂)A标准是—21天津港北疆污水处理厂B标准是—22天津港南疆污水处理厂B标准是—23渤海石油渤海石油污水处理厂B标准是—24新城镇大化污水处理厂C标准是—25小王庄镇小王庄示范镇污水处理厂B标准是—26东疆港东疆港区污水处理厂A标准是—27中新生态城营城污水处理厂A标准是—28中塘镇滨海新区中塘污水处理厂(原隆呈污水处理厂)B标准停运—29胡家园街新河污水处理厂三期A标准是—30经开区南港污水处理厂(一期)(南港工业区污水应急处理工程)B标准是—31经开区南港轻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A标准是—32中塘镇栖凤里污水处理站B标准是—33太平镇太平示范镇一期还迁区污水处理厂(一厂)B标准是—34太平镇太平镇镇中心污水处理站B标准是—35海滨街远景污水处理站(天津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B标准是— 滨海新区中塘污水处理厂(原隆呈污水处理厂)、小王庄示范镇污水处理厂无环保手续,未验收;南港污水处理厂(一期)属阶段性验收。
2022-03-31 | 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8日(7个工作日)。二、受理地点及电话地点: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东六道85号电话:60118876受理人:李雅地点:天津市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电话:84906259受理人:于淼三、公示要求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2022年3月18日
附件下载: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xls
2022-03-18 | 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各项工作,不断扩大工作覆盖面,助推小微企业质量提升,近日,市市场监管委决定组织开展天津市2022年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为做好新区此项工作,新区市场监管局现面向滨海新区征集参与提升行动的试点企业。小微企业推荐报名条件●参与提升行动的小微企业须列入“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企业实际经营地址应在滨海新区区域内,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制造、维修保养、仓储运输、建筑施工、教育健康等领域。●企业应处于正常运营状态,且具备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基本条件。鼓励未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积极报名参与。鼓励已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报名参加提升行动,实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 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有质量提升意愿,希望通过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实现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试点企业工作要求●入选企业应积极按照提升行动要求,配合新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认证机构做好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投入必要资源(如人员调配、时间精力、制度安排等),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要求开展生产运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性。●积极参与优良案例编写、经验交流等工作。此次提升行动以“自愿参与、自主报名、区局推荐、专家评选”为原则。新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组织本辖区内企业报名,经初审后将名单推荐至市市场监管委。市市场监管委将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组织专家评选,并发布最终入围名单。入选提升行动的试点企业不需缴纳任何费用。宣传培训、现场帮扶、审核认证等所需工作经费由相关认证机构负担。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要组织试点企业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小微企业推荐书》,特别需注明各区在技术、人力、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投入情况,并于3月9日前将电子版及扫描盖章版报送至区局认证监管室。新区市场监管局联系人:程小飞联系电话:65305461,13502020630附件:小微企业推荐书
附件:
110718162.doc
2022-03-01 | 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1年11月4日,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受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天津市滨海新区银柱食品超市经营的兰花豆(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并出具检验报告(No:LSD1121072),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11月4日,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受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天津市滨海新区银柱食品超市经营的兰花豆(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并出具检验报告(No:LSD1121072),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二)调查情况。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12月6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11月2日从天津市河北区通广天源食品经营部购进“滦雷”牌兰花豆共150袋,购进价3元/袋,销售价6元/袋,截至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上述不合格批次兰花豆已销售完毕,现场未发现销售上述不合格批次兰花豆的情况,未采取强制措施。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留存了购进上述批次兰花豆的进货票据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留存了进货台账,查验了购进食品的合格证明。(三)下架封存及召回情况。当事人于2021年12月6日在其经营场所张贴了召回公告,召回其销售的上述批次兰花豆。由于该食品是即食性食品,保质期短,已被消费者购买食用,未能召回。未采取强制措施。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2月24日
2022-02-24 | 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审核年度大港第七期)为确保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经我区人社局审核,现将符合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大港本次公示共1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认真查证,并为举报人保密。公示期:2022年2月121日— 2022年2月28日区人社局举报电话:65306699市人社局举报电话:12333来信地址:滨海新区人社局211室邮编:300453 附件: 滨海新区2021年度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公示名单(第七期) 2022年2月21日
附件下载:
2022年2月公示第二次1人 (大港).xls
2022-02-21 | 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对《天津市滨海新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响应处置能力,按照《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滨政发〔2021〕15号)的要求,我局重新修订了《天津市滨海新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与个人于2022年3月1日前将意见发送至邮箱scjtjs@tjbh.gov.cn,请注明联系方式。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附件:天津市滨海新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稿)2022年2月17日(联系人:李思露;联系电话:65306017)(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天津市滨海新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稿).docx
2022-02-17 | 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1审核年度大港第六期)为确保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经我区人社局审核,现将符合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大港本次公示共1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认真查证,并为举报人保密。公示期:2022年2月14日— 2022年2月21日区人社局举报电话:65306699市人社局举报电话:12333来信地址:滨海新区人社局211室邮编:300453 附件: 滨海新区2021年度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公示名单(第六期) 2022年2月11日
附件下载:
2022年2月公示1人.xls
2022-02-13 | 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