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0年9月15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检验机构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对天津市滨海新区鑫鲜道海鲜水产店(高新)经营的食用农产品皮皮虾进行了抽样检验,并于2020年10月19日出具了检验报告(FOSD8MXD14530823)。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9月15日,检验机构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受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当事人经营的皮皮虾进行了监督抽检。2020年10月19日,检验机构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报告检验项目镉(以Cd计) mg/kg的标准指标≤0.5,实测值为1.9。(二)调查情况。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0月22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未发现上述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经查,当事人是在2020年9月15日在下闸码头的渔民处购进的不合格批次皮皮虾,上述不合格皮皮虾数量为15kg,购进价格为40元/kg。当事人将上述不合格皮皮虾放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西正河村正兴里市场1区1号店内进行销售,销售价格是50元/kg,售出了15kg,店内没有存货。(三)下架封存及召回情况。当事人已对不合格批次皮皮虾进行召回,但未能召回。据当事人反馈,2020年9月15日购进的不合格批次皮皮虾15kg已全部销售,无存货。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1日
2021-01-11 | 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9月15日,我局委托检验机构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对天津市滨海新区辰煊水产品经营部经营的皮皮虾进行了抽样检验,并于2020年10月19日出具了检验报告(NO.FOSD8MXD14532823)。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9月15日,我局委托检验机构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对天津市滨海新区辰煊水产品经营部经营的在天津市津南区林江水产品经营部购进的皮皮虾进行了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报告检验项目镉(以Cd计) mg/kg的标准指标≤0.5,实测值为2.2。(二)调查情况。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0月22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未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经查,当事人在2020年9月15日在天津市津南区林江水产品经营部购进的不合格批次皮皮虾。购进数量为7.5kg,购进价格为40元/kg。当事人将上述皮皮虾放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正兴里市场1区2号店内进行销售,皮皮虾的销售价格为66.66元/kg,购进当天已全部销售完毕,店内没有存货。(三)下架封存及召回情况。当事人已对不合格批次皮皮虾进行召回,但未能召回。据当事人反馈,当事人在2020年9月15日在天津市津南区林江水产品经营部购进的不合格批次皮皮虾7.5kg已全部销售,无存货。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月7日
2021-01-07 | 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津滨市场监管质监〔2020〕48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胶粘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日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流通领域对标称广东、天津等2个省、直辖市的7家生产企业生产的胶粘剂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涉及滨海新区范围内(原塘沽、汉沽、大港区域)6家销售企业,共抽查7个批次胶粘剂产品。依据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DB12/ 3005-2017《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重点检测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二甲苯总和等3项指标。经检测,受检胶粘剂7个批次,全部合格(见附件)。 附件:天津市滨海新区胶粘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名单 2020年12月25日(联系人:何瑶;联系电话:022-65306321)(此件主动公开)附件天津市滨海新区胶粘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 产品名单序号产品名称标称商标标称生产企业质量等级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或批号1生态白胶三棵树天津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3.5kg/桶2020.9.242璒丰高级瓷砖背涂胶墱丰天津金豆建材有限公司合格5kg/桶、单组分水性2020年8月16日3通用型净味108胶天狗一佳天津市天狗装饰化工有限公司—15kg/桶2020/04/054瓷缝剂猛犸象广东省潮州市猛犸象建材科技有限公司—400ml/支2020.7.245美缝剂奥斯特中国广州奥斯特建材有限公司—400ml/支2020.7.76白乳胶303叁零叁(天津)建材有限公司—4kg/桶2020.7.77303 108胶303叁零叁(天津)建材有限公司—15kg/桶2020.8.9
2020-12-31 | 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9月15日,天津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源兴源活鱼满锅酒楼(杨成喜)进行抽样检测,并于2020年10月14日出具了检验报告(No:A2200324539101003C)。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9月15日,天津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源兴源活鱼满锅酒楼(杨成喜)经营的拌海蜇进行抽样检测。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蛰中Al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二)调查情况。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0月19日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源兴源活鱼满锅酒楼(杨成喜)进行了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未发现上述不合格拌海蜇。经查,当事人已忘记拌海蜇抽样检测同批次海蛰的购进具体时间及供货商信息。当事人陈述,拌海蜇是由购进海蜇加入少量明矾浸泡过水后,使用醋、白糖、香油、娃娃菜等辅菜调料制作的。当事人不能提供海蜇及明矾的进货票据与供货方的相关证明文件。被抽样检测的拌海蜇已全部售尽,无剩余。(三)下架封存及召回情况。当事人被抽样检测不合格拌海蜇已全部售出,无法召回涉案产品。2020年12月31日
2020-12-31 | 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0年9月10日,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受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邢素维销售的清江鱼进行监督抽检,并于2020年10月12日出具了检验报告(№:TFI-06963-2020)。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9月10日,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受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邢素维销售的清江鱼进行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氧氟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的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二)调查情况。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0月13日向邢素维送达检验报告(№:TFI-06963-2020),并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申请,我局于2020年10月20日受理。2020年11月27日,我局出具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异议处理通知书,处理意见为:不认可异议。经查,2020年9月10日,当事人在滨海新区金元宝农产品交易市场购进清江鱼16斤。当事人未能提供进货票据及供货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至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时,被抽检的清江鱼已全部销售完毕。(三)下架封存及召回情况。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对不合格的清江鱼公示召回公告。因当事人被抽检的不合格清江鱼已全部售出,目前未能召回。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30日
2020-12-30 | 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随机查餐厅”行动“红黑榜”第四期 为切实加强餐饮行业监督管理,落实餐饮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自查自律,推进行政监管与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共治模式建设,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市市场监管委相关工作要求,发布第四期“随机查餐厅”行动“红黑榜”。
附件:
30112633800.doc
附件:
30112643786.doc
附件:
30112650692.doc
附件:
3011265899.doc
2020-12-29 | 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0年9月1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天津市滨海新区旭齐发水产品经营部(李猛猛)进行监督抽检,并于2020年9月29日出具了检验报告(№:TFI-08007-2020)。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9月1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天津市滨海新区旭齐发水产品经营部(李猛猛)销售的海蟹进行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镉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的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二)调查情况。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0月10日向天津市滨海新区旭齐发水产品经营部(李猛猛)送达检验报告(№:TFI-08007-2020)。经查,2020年9月19日,当事人在天津市西青区王顶堤红旗农贸批发市场刘洋处购进10公斤海蟹。当事人能提供当日购进海蟹的进货白条、供货方刘洋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至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时,被抽验的海蟹已全部销售完毕。(三)下架封存及召回情况。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对不合格的海蟹公示召回公告。由于已全部销售完毕,未完全召回。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8日
2020-12-28 | 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教育体育系统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和《滨海新区教育体育系统科级及以下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5-9921-2021-00026
发布机构:
区教体局
文 号:
津滨教体[2020]33号
主题分类:
教育,基础教育
成文日期:
2020-11-27
发文日期:
2020-12-03
有效性:
有效
附件:
1110405537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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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3 | 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
名 称: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方案
索引号:
5-9930-2020-00029
发布机构:
区教体局
主题分类:
教育,职业教育
成文日期:
2020-10-26
发文日期:
2020-10-28
有效性:
有效
附件: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方案.doc
附件:
附件1.doc
附件:
附件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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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8 | 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2020年公办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5-9921-2021-00022
发布机构:
区教体局
文 号:
津滨教体[2020]27号
主题分类:
教育,基础教育
成文日期:
2020-10-09
发文日期:
2020-10-12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2020年公办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幼儿园,各开发区管委会教育主管部门、泰达街文教办: 现将《滨海新区2020年公办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10月10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滨海新区2020年公办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方案 依据《市教委关于开展2020年天津市公办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津教学前函〔2020〕2号)精神和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办园质量,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结合全区公办幼儿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要求,推动落实公办幼儿园等级管理制度,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按照持续稳定、立足实际、提升质量、减轻负担、动态管理的工作原则,依据《天津市公办幼儿园等级标准(试行)》和《天津市公办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定办法》),组织开展滨海新区2020年公办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二、评定对象评定对象为滨海新区范围内公办幼儿园。根据《评定办法》,本次等级评定包括“新等级”评定和“原等级”考核两种类型,幼儿园可根据实际申报。拟调整等级的幼儿园、2020年新建幼儿园,须申请新等级评定。原等级评定满3年且拟维持原等级不变的幼儿园,须进行原等级考核。原则上每所公办幼儿园均须确定等级。三、评定条件(一)新等级评定申报公办示范幼儿园的,须被评定为公办一级幼儿园3年以上,并达到公办示范幼儿园办园条件和水平标准。申报公办一级幼儿园的,须被评定为公办二级幼儿园3年以上,并达到公办一级幼儿园办园条件和水平标准。被评定为公办二级幼儿园1年以上、不满3年的,对质量卓越、发展迅速、广受赞誉的优秀幼儿园,可破格申报一级幼儿园。申报二至四级幼儿园的,由幼儿园根据相关办园条件和水平标准选择申报。由公办幼儿园分园转制为独立办园和在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中由民办幼儿园转制为公办幼儿园的,运转良好、且符合相关等级幼儿园办园条件和水平标准,可据实申报评定等级。(二)原等级考核申报进行原等级考核的,原等级评定须满3年,并达到相关等级幼儿园办园条件和水平标准。四、等级确认按幼儿园申报等级,依据《2020年天津市公办幼儿园等级评定细则》(以下简称《评定细则》,见附件1),评定分数达到总分80%以上的,可评定为相应等级。评定分数未达到总分80%的,为不合格;其中申报新等级评定的幼儿园,须根据实际水平,重新申报;进行原等级考核的幼儿园,须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予以降级处理。五、评定程序和时间安排(一)幼儿园自评(2020年9月30日—10月12日)幼儿园对照《天津市公办幼儿园等级评定细则》,依据幼儿园办园条件和水平标准严格进行自评,在全面考评幼儿园综合能力的基础上向区教体局提出等级评定申请。各园须于10月12日前递交自查报告和《2020年天津市公办幼儿园等级评定申报表》(见附件2)和《2020年天津市公办幼儿园等级评定自评表》(见附件3)。(二)区级评定(2020年10月15日—10月26日)10月26日前,教体局组建评审队伍根据幼儿园申报,对本区公办幼儿园进行评定和考核。评定的范围是:对符合条件的一至四级幼儿园进行新等级评定或原等级考核,对2017年评定的公办示范幼儿园进行考核,对2020年新申报的公办示范幼儿园进行初评。评定结果须经公示后于11月3日前报送至市教委。(三)市级评定(2020年11月)11月,市教委对2020年新申报的公办示范幼儿园依据《评定细则》进行现场考查,对区级评定的其他幼儿园进行抽查。具体时间方式另行安排。市教委对全部参评幼儿园的评定结果予以审核确认,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公告。(四)核发证书新评定的公办示范幼儿园由市教委核发等级证书,原等级证书不再使用。新评定的一至四级幼儿园由区教体局核发等级证书,原等级证书不再使用。六、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关注过程。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本次公办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要关注评定工作过程,着力规范幼儿园管理,着力补齐短板,促进幼儿园办园质量再上新台阶。(二)严格标准,杜绝作假。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评定工作实事求是。要严肃纪律,坚决杜绝各种材料和数据弄虚作假。(三)提升质量,力求实效。各幼儿园要将等级评定工作作为提升办园质量的良好契机,通过评定过程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坚持抬高底部、整体提升,全面提高我区学前教育质量水平。附件:1.2020年天津市公办幼儿园等级评定细则 2.2020年天津市公办幼儿园等级评定申报表 3.2020年天津市公办幼儿园等级评定自评表
附件:
津滨教体[2020]27号关于印发滨海新区2020年公办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
附件:
附件1.2.3.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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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2 | 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