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有关规定,商务部于2024年7月10日发布2024年第28号公告,决定就欧盟依据《外国补贴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中国企业调查中采取的相关做法进行贸易投资壁垒调查。现本调查结束,根据调查结果和《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商务部认定,欧盟依据《外国补贴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中国企业调查中采取的相关做法存在《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第三条所规定的情形,构成贸易投资壁垒。附件:关于就欧盟《外国补贴条例》相关做法进行贸易投资壁垒调查的最终结论.pdf商 务 部 2025年1月9日
2025-10-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机场司
发文日期:2025-10-13
成文日期:2025-10-13
发文日期:2025-10-13
有效性:
名称:关于工程设计民航行业乙级资质企业动态核查材料的公示
字号:
文号:
有效性:
部号:
2025-10-13 |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机场司
发文日期:2025-10-13
成文日期:2025-10-13
发文日期:2025-10-13
有效性:
名称:关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抽查材料的公示
字号:
文号:
有效性:
部号:
2025-10-13 | 中国民用航空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 产品配方注册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1年第10号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21)(以下统称新国标)已于2021年2月22日发布,将于2023年2月22日实施。为做好新国标发布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工作,现就注册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新国标发布之日起,申请人即可按新国标提出产品配方注册(含变更、延续)申请,获得注册后可按新国标组织生产。自新国标实施之日起,生产企业应当按新国标注册的产品配方组织生产,此前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生产的产品可以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二、对已获注册的产品配方,申请人按新国标调整配方的,原则上按变更注册办理;同时调整配方原料(含食品添加剂)品种和营养成分表,实质上已构成新产品配方的,按注销原配方、申请新配方注册办理。 三、对已获注册的产品配方,申请人按新国标申请注册(含变更、延续)的,应按《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试行)(2017修订版)》提交材料,未发生变化的材料不再重复提交。产品配方研发论证报告中,应详细说明配方调整的研发论证情况以及调整前后的差异。 四、申请人应提交产品货架期稳定性研究材料。稳定性研究应结合食品原料(含食品添加剂)的理化性质、产品配方、工艺条件及包装材料等合理设计试验,具体可参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稳定性研究指南(试行)》(详见附件),以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特此公告。 附件: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稳定性研究指南(试行)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3月23日
2025-10-12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工信部联政法〔2025〕2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市场监管、统计、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深入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8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工程院2025年9月15日
2025-10-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体裁分类:
办文单位:财务司
发文日期:2025-10-11
成文日期:2025-10-11
发文日期:2025-10-11
有效性:
名称:关于2026年民航发展基金相关补贴资金预算方案的公示
字号:
文号:
有效性:
部号:
2025-10-11 | 中国民用航空局
公布非煤矿山灾害防控要点
为指导非煤矿山企业提升灾害防治能力,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编制了《非煤矿山灾害防控要点》(附件),旨在帮助和指导全国非煤矿山企业做好灾害防控工作,不作为强制性要求和执法依据。现予以公布,供非煤矿山企业在灾害防控工作中使用。
附件:非煤矿山灾害防控要点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2025年10月10日
2025-10-10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公 告2025年第4号 价格竞争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方式之一,但无序竞争会对行业发展、产品创新、质量安全等造成负面影响,不利于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助力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为基本依据,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共同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二、对价格无序竞争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行业协会等有关机构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可以调研评估行业平均成本,为经营者合理定价提供参考。三、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政策宣贯,提示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对涉嫌价格无序竞争的经营者进行提醒告诫,要求其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严守价格竞争底线。四、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对提醒告诫后仍未规范价格行为的经营者予以重点关注,必要时开展成本调查、价格监督检查,发现价格违法违规问题的,依法予以查处。五、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自觉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保障产品和服务质量。六、行业协会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促进行业自律,引导经营者共同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七、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密切监测市场价格竞争状况,维护重点领域价格秩序。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9月28日
2025-10-10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为适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需要,结合《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4)、《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及评价指标》(GB 20997—2024)、《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GB 30510—2024)等标准发布实施,现就《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中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对财税〔2018〕74号文中第一条第(一)项、第(二)项中涉及的节能乘用车、节能轻型商用车、节能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进行更新,详见本公告附件1、附件2、附件3。二、对财税〔2018〕74号文中第二条第(二)项中涉及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进行调整,详见本公告附件4。三、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产品其他技术要求继续按照财税〔2018〕74号文有关规定执行。四、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0号同时废止。2026年1月1日前企业完成申请的,相关技术要求继续按照财税〔2018〕74号文和2024年10号公告规定执行。2026年1月1日(含)起,新申请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节能、新能源汽车车型,其技术要求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列入新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新《目录》)。新《目录》自第八十二批开始。新《目录》公告后,第六十五批至第八十一批《目录》同时废止,原《目录》中符合本公告技术要求的车型将自动转入新《目录》,不符合本公告技术要求的车型应于2026年1月1日前完成整改和重新申报,符合要求的可列入新《目录》。五、新《目录》公告前,已取得的列入第四批至第八十一批《目录》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不论是否转让,可继续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特此公告。附件:1.节能乘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2.节能轻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3.节能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4.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2025年9月29日
2025-10-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不 可 靠 实 体 清 单 工 作 机 制公 告2025年 第10号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等有关法律,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依据《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第二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等有关规定,决定将反无人机技术公司、TechInsights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等外国实体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并采取以下处理措施:一、禁止上述实体从事与中国有关的进出口活动;二、禁止上述实体在中国境内新增投资;三、禁止中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上述实体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特别是向上述实体传输数据、提供敏感信息。本公告未尽事宜,按《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执行。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附:被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的外国实体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商务部代章) 2025年10月9日 附被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的外国实体1. 反无人机技术公司(Dedrone by Axon)2. 迪杰恩技术公司(DZYNE Technologies)3. 埃比特系统美国分公司(Elbit Systems of America, LLC)4. 伊比鲁斯公司(Epirus, Inc.)5. 宇航环境公司(AeroVironment, Inc.)6. Exelis公司(Exelis Inc.)7. 联合技术系统运营公司(Alliant Techsystems Operations LLC)8. 贝宜系统股份有限公司(BAE Systems, Inc.)9. Teledyne FLIR公司(Teledyne FLIR, LLC)10. VSE公司(VSE Corporation)11. 立方全球防务公司(Cubic Global Defense)12. Recorded Future公司(Recorded Future, Inc.)13. 哈利法克斯国际安全论坛 (Halifax International Security Forum)14. TechInsights公司(TechInsights Inc.)及其分支机构 -TechInsights Inc. -TechInsights Europe Limited -TechInsights Europe Sp zo.o -TechInsights Japan KK -TechInsights USA Inc -TechInsights Korea Co. Ltd. -TechInsights Market Analysis Limited -SARL Strategy Analytics -Strategy Analytics GmbH Market Research and Management Consulting -SARI Strategy Analytics Private Limited
2025-10-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