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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行消防设计 审查验收文书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审查合格书电子证照的函
发布时间:2025-04-07 | 原文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申请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文书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电子证照的请示》(新建消〔2022〕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发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受理/不受理凭证、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不受理凭证、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不备案凭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结果通知书,以及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制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实行电子证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2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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