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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北京市 推行二级造价工程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函
发布时间:2025-04-07 | 原文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北京市推行二级造价工程师电子注册证书有关工作的请示》(京建文〔2021〕25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北京市推行二级造价工程师电子注册证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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