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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告送达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的函
发布时间:2025-04-07 | 原文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李春辉:

  你于2013年12月申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期间,工作单位是唐山市迁西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注册单位是天津市雲罡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后于2015年11月变更注册在黑龙江莱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016年9月变更注册在中外建工程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依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我部拟撤销你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因《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6]103号)无法送达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你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到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领取《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你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部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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