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郭佳佳等172名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韩川等270名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牛晓庄等241名申报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解鹏等144名申报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任世明等53名申报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准予郭佳佳等172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准予韩川等270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3.准予牛晓庄等241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4.准予解鹏等144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5.准予任世明等53名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