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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告送达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的函
发布时间:2025-04-07 | 原文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任蒙:

  你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在武汉新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注册时受聘于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依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我部拟撤销你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因《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6]83号)无法送达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你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到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领取《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你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部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
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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