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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督办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5-04-07 | 原文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0月9日,你省南通市港闸区永兴大道西延(芦泾河—长泰路)含通扬运河桥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66号)的规定,现对该起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

  请你厅依照有关规定,组织本部门及督促下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要求做好事故查处事项,并于2012年12月9日前将查处情况报告我部(附事故调查报告、政府批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处罚文件等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楼孝荣,010-589339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01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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