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刘占权等1473名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初始注册条件,高芬等9679名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符合延续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刘占权等1473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高芬等9679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