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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制定的13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配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的函
发布时间:2025-04-07 | 原文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我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出台后,对各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在《导则》实施过程中,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导则》中规定的管理制度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制定了13项与《导则》相配套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现将该13项制度(可在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下载)转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

   附件: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制定的13项与《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配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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