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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调整建设部十五重点实施技术意见和征集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建议的函
发布时间:2025-04-07 | 原文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建设部将定期发布《建设部重点实施技术》(简称《重点实施技术》),并按照发布的重点实施技术,定期编制发布《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简称《技术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实施技术》、《技术公告》与建设事业重点工作的紧密联系,充分发挥好技术保障和支撑作用,经部领导同意,决定对已发布的〈建设部“十五”重点实施技术〉(建科[2000]286号)予以调整,并启动《技术公告》编制工作。现将《调整〈建设部“十五”重点实施技术〉征求意见表》(附件一)和《编制〈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的建议案表》(附件二)印送你们,请在做好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要求认真填表,并于2002年4月30日前返我部科技司。

  联系人:倪江波 柴文忠 牛立平 高雪峰

  地 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 编:100835

  电 话:010-68393282 68393823

  传 真:010-68394530

  附件:1、调整《建设部“十五”重点实施技术》征求意见表

     2、编制《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的建议案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调整《建设部“十五”重点实施技术》征求意见表

已发布的重点实施技术

(建科[2000]296号文印发)

修改方案

调整建议
1、信息技术1、信息化技术 
2、建筑节能技术2、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技术 
3、住宅产业技术3、小城镇建设技术 
4、建筑用钢技术4、城市交通技术 
5、化学建材技术5、水安全保障技术 
6、新型建筑结构与施工6、环卫技术 
7、水工业技术7、建筑节能技术 
8、垃圾处理技术8、住宅产业化技术 
9、地基基础与地下空间技术9、新型建筑结构与施工技术 
 10、新型建材应用技术 
   
   
   
   
   

  注:1、建设部“十五”重点实施技术简称为“重点实施技术”;

    2、请对重点实施技术“修改方案”进行研究,提出“调整建议”

 

附件二:

编制《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的建议案表







推广

 

提案

单位

类型

业务司局

 
行业学(协)会 

限制

 地方建委(建设厅) 

禁用

 专家或其它 
推、限、禁技术名称 隶属何

种重点

实施技

术领域
 



 



 

 



 
推、限、禁技术的主要技术指标:

 

推、限、禁适用的工程类型、工程部位或其它适用对象 

 

推、限、禁适用的地域范围全国范围内推、限、

禁起始

时间
 
  
  
  
提案理由:

 

                      (单位章或专家个人签名)

                       二○○  年 月 日

  注:1、推、限、禁技术包括技术、材料、工艺、产品;

    2、建议案采取一提案一表方式。纸不够,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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