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市管委、市容委、首规委),计划单列市建委,部机关各单位,部直属各单位:
现将部普法领导小组制定的《建设系统“三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方案》印发给你们。各地可据此制定本地的“总结验收方案”,并按时认真组织验收。
各地制定的“总结验收方案”请于7月1日前报部备案;同时要按照“三五”普法规划,抓紧补缺补漏,确保普法质量。
附件:
⒈建设系统“三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方案
⒉建设系统“三五”普法验收评分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建设系统“三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方案
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自1996年以来,全国建设系统的“三五”普法已较全面、顺利地完成了启动准备和全面实施阶段的各项任务。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 依法管理的水平、 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按照“三五”普法规划,2000年即进入总结验收阶段。为全面完成“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检验普法成效,巩固工作成果,建设部普法领导小组特提出如下验收方案:
一、总结验收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㈠指导思想:以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按照我部“三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建的要求,把握标准,注重实效,以总结验收为契机,查找缺漏,狠抓落实,进一步推进建设系统的依法行政、依法治理。
㈡总体要求:
⒈提高认真,加强领导。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总结验收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从依法行政、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高度来对待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提高责任感,加强领导,认真回顾检查。
⒉尽快制定验收方案。已制订验收方案的地方,应抓紧落实;还未制定验收方案的地方要抓紧制定。总结验收方案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禁形式主义走过场。 ⒊通过总结验收进一步推进普法。总结验收是“三五”普法整体工作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继续做好普法教育的有力手段,要在总结验收中发现典型、拾遗补漏,并宣传和展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就。
二、基本原则
㈠突出重点。要把“三五”普法规划中确定的重点对象和普法、依法治理中的难点、热点作为总结验收的重点。对重点对象的验收要严格把关,对达不到标准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补课,以落实“三五”普法的任务。
㈡条块协调一致。在建设系统组织验收的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法办也将组织验收,为避免重复验收,给基层带来不便,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和本地普法办协商,做到同步验收,一次完成。
三、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应根据建设部制定的“三五”普法规划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三五”普法规划来确定,主要包括:
⒈对单位的验收
⑴领导重视:领导把普法依法治理摆上单位经常性工作议程,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带全局性的问题。领导经常参加法制讲座,学法形成制度。把学法与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干部任用挂钩。
⑵成立机构: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普法办公室配备了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办公条件有保障。
⑶制定规划:制定了“三五”普法规划,年度有计划,有检查落实。
⑷有普法教材:为干部职工学法积极购买普法教材,重点普法对象人手一套。
⑸培训有保障:单位内部能结合实际,举办法制学习班,一年至少一次。能积极选送干部职工参加部和地方建委举办的学习班,重点普法对象的选派5年应达到40%以上。
⑹有普法宣传阵地:有板报或报刊或宣传橱窗。
⑺较圆满完成了“三五”普法的各项任务,尤其是重点普法对象的验收合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⒉重点普法对象的验收合格条件
⑴完成了规定的学习内容。
⑵领导干部学法落到实处,有制定、有计划、有内容、有考核。
⑶行政执法人员加强了业务学习和法制培训,能熟练地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⑷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和掌握本系统及公共法律法规知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⑸执业资格人员能熟练掌握本岗位应熟知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⑹大中专院校的学生把法制教育列为必修课,并考试及格。 四、基本方法和步骤
㈠基本方法:按统一部署,自下而上、分级实施的方法进行。在自查的基础上,上一级验收下一级的实施工作。
㈡基本步骤:
⒈2000年5月至7月为自查阶段。
⒉2000年8月至9月为验收阶段。10月15日之前将总结验收报告寄建设部普法办公室。
总结验收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对认真完成“三五”普法各项任务、普法依法治理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限期补课,进行二次验收,以保证善始善终完成“三五”普法各项任务。
建设系统“三五”普法验收评分标准
⒈领导重视(计15分,要有据可查)
⑴领导把普法依法治理摆上单位经常性工作议程,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带全局性的问题(5分)。
⑵领导经常参加法制讲座,学法形成制度(5分)。
⑶把学法与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干部任用挂钩(5分)。
⒉成立机构(计10分,有文件资料可查)
⑴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普法办公室配备了相应的人员(5分)。
⑵经费和办公条件有保障(5分)。
⒊制定了“三五”普法规划,年度有计划,有检查落实(计10分,有文件)
⒋为干部职工学法积极购买普法教材,重点普法对象人手一套(计10分,有文件)
⒌培训有保险(计10分,有据可查)
⑴单位内部能结合实际,举办法制学习班,一年至少一次(5分)。
⑵能积极选送干部职工参加建设部普法办或地方建委举办的学习班,重点普法对象的选派5年应达到40%以上(5分)。
⒍有板报或报刊或宣传橱窗等普法宣传阵地(计5分)
⒎较圆满完成了“三五”普法的各项任务,尤其是重点普法对象的验收合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计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