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各区文化和旅游局:
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文化人、以文惠民、以文润城、以文兴业,践行四个善作善成要求,彰显天津城市特色、韵味和现代化新风貌,营造全民舞动,欢乐和谐的社会氛围,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引领,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拟定于2025年4月至9月举办“南开杯”天津市第十届新广场舞大赛暨京津冀广场舞展演,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天津市群众艺术馆
天津市南开区文化和旅游局
协办单位:天津市南开区文化馆
各区文化馆(宫)
二、参赛要求
(一)作品要求
1.大赛设规定剧目、自选剧目。规定剧目通过线下集中培训和线上教学视频两种方式进行推广,请关注南开区文化馆公众号。自选剧目可为民族舞、现代舞、健身舞、街舞、时尚舞等舞种,不包括迪斯科、舞台舞、交际舞、武术扇(剑)及传统民间花会等。鼓励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体现京、津、冀地方特色等题材的作品参赛。
2.伴奏音乐限6分钟以内,音乐为MP3格式;
3.自选剧目为2023年“南开杯”天津市第九届新广场舞大赛以后创作的广场舞剧目均可参赛。
(二)组别设置
1. 规定剧目组别青少年组:平均年龄6岁—40岁
2. 规定剧目组别中老年组:平均年龄41岁—65岁
3. 自选剧目组别青少年组:平均年龄6岁—40岁
4. 自选剧目组别中老年组:平均年龄41岁—65岁
(三)报名要求
1.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凡居住、工作在我市,身体健康,适合进行广场舞项目的人员均可组队参加(参赛团队需签署参赛责任书)。
2.要求以集体舞为主体表演形式,各参赛队伍规定剧目人数为24人,自选剧目人数不少于12人。
3.参赛音乐、服装、道具及交通费用各队自行负责,组委会只提供必要的饮水和工作餐。
三、活动安排
本届大赛及展演包括创编推广、报名、初赛、复赛、决赛和颁奖展演六个阶段。
(一)创编推广阶段(4月-5月)
1.研讨创编
举办规定剧目研讨会,邀请京津冀舞蹈专家组成编导组,创编规定剧目三个。
2.录制推广
录制创编舞蹈教学视频,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线上推广传播,全国各文化馆干部以及文艺骨干可进行线下推广教学,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营造全民舞动的浓厚氛围。
3.集中培训
大赛组委会组织全市各文化馆(宫)舞蹈干部开展规定剧目培训班,并面向本市各区群众进行线下推广教学。
(二)报名阶段(5月中旬)
参赛团队关注南开区文化馆微信公众号,根据报名通知要求,自行下载报名表、参赛责任书等相关材料,填写后报送至各区文化馆(宫)。
联系人:张瑞 关煦 咨询电话:27380523-83
(三)初赛阶段(6月中旬)
各区文化馆自行安排时间、地点开展初赛,于6月30日前将初赛结果报至大赛组委会。每区不少于两支队伍,四个作品。
(四)复赛阶段(7月上旬)
组委会组织各区报送的初赛优秀作品参加复赛,邀请专家评委现场评选,比赛结果于赛后在南开区文化馆微信公众号及官网公布。
(五)决赛阶段(7月中旬)
进入决赛的表演团队集中进行现场比赛,比赛结果现场公布。
(六)颁奖仪式及京津冀广场舞展演(9月下旬)
举行颁奖仪式并邀请天津及京冀优秀节目参加展演。
四、奖项设置
大赛分设一等奖8个(规定组别青少年组、规定组别中老年组、自选组别青少年组、自选组别中老年组各2个)。二等奖12个(规定组别青少年组、规定组别中老年组、自选组别青少年组、自选组别中老年组各3个)。三等奖16个(规定组别青少年组、规定组别中老年组、自选组别青少年组、自选组别中老年组各4个)。优秀奖若干(进入决赛未获等级奖作品)、编导奖若干(规定剧目编创人员)、辅导奖8个(获一等奖作品辅导人员)、优秀组织奖单位和个人若干(原则上数量各不超过组织参与活动单位和个人数量的30%)。所有获奖名单在南开区文化馆微信公众号公布并颁发证书。
五、媒体宣传
邀请天津日报、今晚报、津云、北方网、新华网、天津电视台等媒体做相关报道。利用数字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多种载体,对此项活动进行全面报道。
六、其他事项
1.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向各区及相关单位下发文件、推动大赛有序开展。
2.南开区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场地、审批及资金支持等。
3.天津市群众艺术馆负责邀请京冀专家共同创编研讨规定剧目并邀请团队参加展演;发动各区文化馆(宫)参赛等相关工作。
4.南开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协调、展演、媒体宣传、应急预案等具体工作。
5.参赛音乐、服装、道具及交通费用各队自行负责。
6.参赛团队需自行购买保险、填写参赛责任书,比赛期间因参赛者健康原因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组队单位、参赛队员本人负责。
7.参加展演活动人员餐饮由组委会负担,外省市路费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给予报销。
8.南开区文化馆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联系人: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处 张淑萍;联系电话:83602684)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