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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桥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6 | 原文链接 | 红桥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桥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红桥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三、承办单位应当在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30日内向区政府办公室移交相关材料。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416

(此件主动公开)


红桥区人民政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时间安排

1

制定变更西于庄街道和西沽街道行政区域管辖范围方案

区民政局

20259

2

制定红桥区第十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11

3

制定红桥区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区发展改革委

202512

4

制定红桥区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

区教育局

202512

5

制定红桥区科技创新第十五个五年规划

区科技局

20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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