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对2015年度消防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的通知》(沧政办传〔2016〕16号)要求,2016年1月14日至15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2015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通报如下:
一、考核验收情况
(一)消防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2015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统一要求,结合实际,不断健全和完善消防工作考评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坚持消防工作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同安排、同部署,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将年度消防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圆满完成了全国、省、市两会、“9.3”阅兵、暑期安保、吴桥国际杂技节安保等重大消防保卫任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青县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以及河间市政府、任丘市政府、黄骅市政府、泊头市政府、青县县政府、肃宁县政府、献县县政府、吴桥县政府、南皮县政府、孟村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多次带队开展消防检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联合执法,不断解决消防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有效推动了消防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二)各级消委会作用不断加强。市消委会充分发挥作用,召开成员单位调度会4次,组织成员单位督导消防工作5次。各县(市、区)消委会结合季节、区域火灾规律特点,突出重点,坚持部门联动、群防群治,在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宣传大整治、夏季消防检查、社会福利机构整治、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等专项活动,召开会议50余次,开展联合执法150余次,集中夜查120余次,向本级政府提交消防安全形势评估报告40份,全面分析公共消防安全和消防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解决消防工作难点问题。
(三)隐患整治扎实开展。2015年全市3处省政府挂牌督办隐患成功销案,23处市县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消防安全乱点得到了有效整改,净化了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渤海新区管委会、沧县政府、吴桥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安全调度会,并组织各部门联合开展全面火灾隐患排查。运河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督导相关单位投资200余万元整改了省政府挂牌督办的福泰隆装饰城重大火灾隐患。新华区政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主要领导亲自督办,爱姆帝电子沧州有限公司、河北沧运物流有限公司配送分公司、沧州市富华鞋城有限公司3处省、市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完成整改,同时积极推动引导单位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投保参保553家企业,各类市场主体参保达到1468家,总保额6.2亿元。
(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市本级投入经费2100万元,购置了大功率排烟车、综合性抢险救援车、模块消防车、大吨位水罐车及干粉泡沫连用车、多功能通信指挥车等高精尖装备器材,投资1200万元的消防泡沫液远程输转系统已到位执勤。市消防指挥中心工程(含郑州路消防站)主体建设工程已竣工;渤海路消防站执勤楼扩建工程已竣工并投入执勤,渤海东路消防站已完成前期工作。各县(市、区)不断加大消防投入,落实消防经费达到6676万元。渤海新区、泊头市、孟村县、南皮县、任丘市、献县县、吴桥县均新购置了消防车,全市执勤车总数达到187部,各类装备器材总数达到45000余件(套),全市已建成乡镇消防站8座。
(五)多种形式力量快速发展。各县(市、区)深入落实《河北省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联勤工作机制》,整合全市专职消防队伍,共计119部车、657人纳入作战体系;全年承办省级跨区域演练1次,组织市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社会专业处置力量开展地震救援队拉动3次,综合应急救援联合演练2次。各县(市、区)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运行保障、应急响应机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先后组织社会应急联动演练40余次。
(六)各项基础工作稳步推进。深入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督促重点单位落实 “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全市共建立社会单位“户籍化”档案1031份。创建“网格化”管理达标示范乡镇(街道)20个,将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综治网格平台同步建设。在全市396家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推广、配备火灾逃生器材箱1912个。结合2015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在全市举办公安派出所培训4期,对全市20余名公安(分)局分管领导,520名公安派出所所长和专兼职消防民警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了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七)消防宣传深入人心。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开展了以消防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为主题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先后开展各类消防安全教育培训300余次,累计培训10000余人。相继在沧州电视台、电台、沧州晚报等市级媒体创办了专栏、专版。全年在各级媒体刊播稿件310余篇;利用消防宣传车开展常态化“流动式”消防宣传80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8000余份;建立了跟进式消防宣传工作机制,在市级主流媒体相继制作了12期消防安全主题电视节目,刊发了6个专版安全提示文章;利用微信平台、农村大喇叭“村村通”开展深入宣传,人民群众自防自救能力显著增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县、市消防队(站)建设速度落后于城市规模扩张速度,建站标准达不到国家要求,新建城区的消防供水等公共消防设施未同步建设,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修订相对滞后。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战斗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县(市、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配备不足,长期处于疲劳状态,工资待遇较低,社会保险等保障不完善,造成队员流动大、战斗力偏弱。
(三)社会面火灾防控任务依然艰巨。渤海新区3处、新华区5处、运河区1处、开发区1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火灾隐患还未整改完毕。验收中抽查的社会单位仍不同程度的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不高,部分社会单位员工不能熟悉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熟悉灭火疏散预案。
(四)社会化宣传联动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强化。各部门被动配合多,主动策划的少,还未形成多部门、多行业联动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格局。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不断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要继续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对于市政府考核组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及时召开协调推进会,迅速将整改责任落实到部门,实行责任到人,确保整改实效。
(二)进一步强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各县(市、区)要落实《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加强消防经费保障。全面开展县级政府专职消防队装备评估工作,推动消防装备升级换代。加快消防规划修订工作,加大对市政消火栓、城市消防站、器材装备配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投入,补齐旧账,不欠新账。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推进专职队伍法人登记工作进度,完善保障机制,始终保持队伍良好的战斗力。
(三)进一步提升社会消防能力。各县(市、区)要组织相关部门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为重点,紧盯重点时段和敏感时期,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加大重大火灾隐患的检查力度。要按照《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公安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强化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沧政办字[2016]9号)要求,落实各项保障,夯实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发展根基。要持续深化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社区、重点单位“微型站”建设,全面推动社会单位落实自查自纠和逃生自救能力。要扎实开展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按照片区、街道,一片一片排,一个一个查,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做到工作不停、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督办不松。
(四)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要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消防宣传教育机制,确保协调运作形成合力。各级教育、人社等部门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教育、培训的内容;各级宣传、文广新部门要指导媒体自觉履行公益性消防宣传法定义务;科技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科普宣传内容;司法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宣传的内容,坚持消防宣传的常态化,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