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东丽区环外地区
10P-06-04单元(军粮城工业园)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
津政函〔2025〕38号
东丽区人民政府、市规划资源局:
你们关于报审东丽区环外地区10P-06-04单元(军粮城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东丽区环外地区10P-06-04单元(军粮城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二、按照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依法行政,实施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指导地区建设发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三、在规划实施阶段,要压紧压实属地责任,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严格做好安全、环保、卫生防疫、消防、人防、防震减灾、污染土壤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反恐等工作。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