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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北辰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30 | 原文链接 | 北辰区人民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区直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北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配套制度》等规定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北辰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各承办单位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自完成相关程序后及时报区司法局审核。

附件:北辰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5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北辰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决策时间安排

备注


1

制定《北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区应急管理局

20258



2

制定《天津市北辰区全面推进美丽北辰建设暨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工作计划》

区生态环境局

20258



3

制定《北辰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区城管委

202510



4

制定《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青光镇

2025年11



5

制定天津市北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五个五年规划

区发改委

2025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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