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农业农村委 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武农委[2025]51号)》安排,经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愿申报,属地政府初审推荐,申报时限内区农业农村委共收到3家组织申报的实施方案。5月13日,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聘请专家对3家组织申报的项目进行了遴选评审,最终确定天津市武清区南蔡村镇粜粮务股份经济合作社、天津市武清区大良镇后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申报的项目符合条件,同意开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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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举报时间:2025年5月13日-2025年5月19日
联系人:谢万红、张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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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