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关于转发落实《成品油批发仓储
经营企业备案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企业:
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备案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338号)要求,现将《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备案工作指南(试行)》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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