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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人考字〔2025〕14号
关于做好2025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冀人考发[2025]1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5年度全市注册城市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2025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0日、21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三、科目设置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城乡规划原理》(客观题)、《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客观题)、《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客观题)和《城乡规划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报名组织
报考人员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zg.cpta.com.c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于6月24日前完成注册,6月20日9时- 26日17时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30日17时。报考人员应在现工作地、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9月12日-21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打印时,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阶段填报的证件类型进行选择,否则将影响准考证打印。
五、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手续
(一)该项考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www.heb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进行查阅。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二)考生注册。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报考人员须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三)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在线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四)对于不适用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学历学位自动核验未通过(按报考条件)、资格证书自动核验未通过(按报考条件)、报考免试级别、专业不完全一致、工作年限存疑,以及之前年度未按照考试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报考人员报名资格,需进行网上或现场人工核查。上述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经网上或现场人工核查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及时打印报名表,按照网报平台有关说明提示,持相关材料,于6月27日前(周六、日除外)按照属地原则到报考地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并打印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4、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佐证材料(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可不提供);
6、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级别为“免一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佐证材料,并向审核人员说明情况。“通过专业评估(认证)”院校名单可登陆官方网站进行查询。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报考人员提供上述网址与自身相关打印材料。
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如注册在线核查通过并选择告知承诺制,现场人工核查时可不携带上述3、4、5要求材料。
六、报名费用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8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2元。
七、考试大纲
2025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版)和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增补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的函》(自然资空间规划函〔2020〕190号)中附件所列内容。
八、现场确认地点
海港区建设大街36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815室。联系电话:(0335)3621910。
秦皇岛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