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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对象 |
频次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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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业管理 |
对食盐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
1.《食盐专营办法》 |
本市食盐定点生产企业 |
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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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食盐销售单位的监督检查 |
《食盐专营办法》 |
本市食盐销售单位、在津销售食盐的外省市食盐定点批发企业 |
1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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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管理 |
对电力企业供电行为的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
电力企业 |
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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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力用户用电行为的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
电力用户 |
1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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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化学品管理 |
对从事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以及进出口的监督检查 |
1.《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
从事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及进出口单位中达到国际视察阈值的企业 |
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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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管理 |
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 |
每家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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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管理 |
无线电业务频率、台(站)行政许可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
无线电设台单位及个人 |
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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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
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企业 |
1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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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巡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
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企业 |
2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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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频次上限”为同一行政检查主体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