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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刘保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19 | 原文链接 | 衡水市人民政府

语音播报

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刘保利同志任市教育考试院院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崔继军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局长职务;

  李明海同志任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副处级);

  张辉同志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副处级);

  李永强同志任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局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于同芳同志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沈卫东同志不再担任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职务;

  倪啸尘同志不再担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衡水市人民政府         

  202581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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