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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赵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6 | 原文链接 | 衡水市人民政府

语音播报

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赵飞同志任市地震局局长;

  贡艳霜同志任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崔晓明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峰同志任市仲裁委秘书处副秘书长(试用期一年);

  王成同志不再担任市地震局局长职务;

  张百芳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府驻天津办事处主任职务;

  刘向阳同志不再担任市建筑设计院副院长职务,提前退休;

  李金明同志试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王松同志试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邢贵宁同志试任衡水开放大学副校长,韩强同志试任衡水滨湖新区(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北衡水滨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已于20257月期满,按期正式任职。

  

  

  

  衡水市人民政府         

  202591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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