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农业农村委 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第二批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武农委[2025] 236号)》安排,经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愿申报,属地政府初审推荐,申报时限内区农业农村委共收到1家组织申报的实施方案。9月18日,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聘请专家对该组织申报的项目进行了遴选评审,最终确定天津市武清区南蔡村镇粜粮务股份经济合作社申报的项目符合条件,同意开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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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举报时间:2025年9月18日-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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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