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市科技局会同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委、市知识产权局研究制定了《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推动我市成果转化相关政策落实见效,现定于10月21日召开政策发布暨工作推动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21日(星期二)9:30-11:30;
地点:天开广场综合服务中心报告厅(南开区大学道与科研西路交口天开广场综合服务中心1单元3层)。
请提前10分钟签到入场。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市科技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委、市知识产权局;
承办单位: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市技术市场协会、市卫生健康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平台。
三、出席领导和参会范围
市科技局分管负责同志;市科技局、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委、市知识产权局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分管负责同志;
各区(含功能区)科技局分管负责同志、相关部门负责同志;
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相关负责同志及科研团队代表;
部分科技企业代表;
部分技术转移机构、金融服务机构代表。
四、议程安排
(一)领导讲话(约5分钟)
9:30-9:35 市科技局分管负责同志讲话。
(二)政策解读(约30分钟)
9:35-10:05 《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实施办法》《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的若干措施》《天津市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工作指引(试行)》等政策解读。
(三)服务介绍(约30分钟)
10:05-10:15 “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服务平台”介绍;
10:15-10:25 “科技成果转化综合保障保险”介绍;
10:25-10:35 “先使用后付费”信托服务产品介绍。
(四)工作交流(约60分钟)
拟请市卫健委、区科技局、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代表介绍交流发言。
10:35-10:45 医疗卫生领域成果转化工作交流发言;
10:45-10:50 区科技局代表交流发言;
10:50-11:00 高校代表交流发言;
11:00-11:20 科研院所代表交流发言;
11:20-11:30 企业代表交流发言。
五、其他事项
1.请于10月17日(星期五)17:00前反馈参会回执。
2.拟参会人员会前有发热、咽痛、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应更换其他人员参会。
3.请发言单位围绕会议内容及发言时间,做好发言准备。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成果处 马莉莎 022-58832879吴嘉峰 022-58832822
附件:
参会回执.docx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