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基建营房部: 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加强注册建造师监督管理,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们组织起草了《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全国统一咨询电话:400-8552-111
工作时间:工作日 9:00-18:00
商务合作:400-8552-101
Copyright © 2019-2026 北京慧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82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