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登录
验证码登录
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注册您的账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设定的证明事项第二批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10-20 | 原文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取消部分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第二批),相关证明事项自公布之日起取消。

  附件:1. 取消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第二批)

     2. 取消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第二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我们

全国统一咨询电话:400-8552-111

工作时间:工作日 9:00-18:00

商务合作:400-8552-101

Copyright © 2019-2026 北京慧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82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