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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5-10-28 | 原文链接 | 武清区农业委员会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津武  农(种子)【2025】31号 天津北方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假种子及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 天津北方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 93120222MC071F851H 李*伟 天津北方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在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销售没有任何标识的白袋“众岱100”小麦种。   天津北方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和第四十八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二条第六款、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 和《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种子部分)》第四项    主动履行 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5年10月13日 已结案
2 津武农(林业)【2025】85号 天津市红桥区磐石建筑工程队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天津市红桥区磐石建筑工程队 92120106MA827AY72B 杨*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六条第一款。 主动履行 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8、1 已结案
3 津武农(林业)【2025】86号 王*琛滥伐林木案 王*琛

滥伐林木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七十六条第二款。 主动履行 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8、19 已结案
4 津武农(野保)【2025】1号 王*振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驯养国家重点野生动物案 王*振

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驯养国家重点野生动物 不予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主动履行 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10、18 已结案
5 津武农(农药)【2025】29号 天津市武清区津益家超市采购、销售包装和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案 天津市武清区津益家超市 92120222MA06KFQK1N 张*杰 采购、销售包装和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 《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主动履行 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5/9/9 已结案
6 津武农(农药)【2025】30号 天津市武清区可欢副食超市经营假农药案 天津市武清区可欢副食超市 92120222L43069561Q 陈*训 经营假农药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主动履行 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5/9/16 已结案
7 津武农(兽药)简【2025】3号 天津流樱宠物用品店违反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 天津流樱宠物用品店 91120222MABU75L77E
天津流樱宠物用品店违反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警告、 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警告 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5年7月25日 已结案
8 津武农(兽药)【2025】27号 关于赵*涉嫌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案 赵*

关于赵均涉嫌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 罚没、 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罚没、15日内到农行武清支行 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5年8月26日 已结案
9 津武农(动防)【2025】32号 石*久涉嫌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肉羊案 石*久

石振久涉嫌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肉羊 罚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 罚款、15日内到农行武清支行 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5年9月19日 已结案
10 津武农(屠宰)【2025】18号 关于陈*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 陈*

关于陈刚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罚没、依照《生猪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罚没、15日内到农行武清支行 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5年9月1日 已结案
11 津武农(陆渔)【2025】21号 刘*良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刘*良

刘宝良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 罚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罚款、15日内到农行武清支行 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5年8月6日 已结案
12 津武农(饲料)【2025】23号 天津市武清区兴旺宠物用品店涉嫌拆包、分装宠物粮案 侯*光

天津市武清区兴旺宠物用品店涉嫌拆包、分装宠物粮 罚款、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罚没、15日内到农行武清支行 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5年7月17日 已结案
13 津武农(农安)【2025】26号 关于吴旭鹏生产、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产品案 吴*鹏

大葱中噻虫嗪超限量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依法缴纳 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5年8月13日 已结案
14 津武农(农安)【2025】34号 关于李玉芬生产、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产品案 李*芬

芹菜中噻虫胺超限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不予行政处罚、批评教育 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5年9月22日 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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