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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调整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限量要求与检测方法适用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0 | 原文链接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调整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

限量要求与检测方法适用标准的公告

 

GB/T 26572-201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及其第1号修改单GB 26572-2025《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等有关国家标准已发布。为确保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工作有序实施,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本公告发布之日20251231,企业应依据GB/T 26572-2011GB/T 26572-2011及其第1号修改单GB 26572-2025开展合格评定活动202611日至2027731日,应依据GB/T 26572-2011及其第1号修改单GB 26572-2025开展合格评定活动202781起,应依据GB 26572-2025开展合格评定活动。

二、202611起,已依据GB/T 26572-2011完成合格评定活动且继续出厂、进口的产品,应在202711日前依据GB/T 26572-2011及其第1号修改单或GB 26572-2025完成合格评定转换202781起,已依据GB/T 26572-2011及其第1号修改单完成合格评定活动且继续出厂、进口的产品,可采取到期换证、产品变更等自然过渡的方式依据GB 26572-2025完成合格评定转换。

依据GB/T 26572-2011及其第1号修改单GB 26572-2025开展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活动的检测方法按照GB/T 39560系列标准中相应部分执行。

 

 

 

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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