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登录
验证码登录
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注册您的账号
王永胜诉天津虹程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津武劳人仲案字2025第2274号仲裁裁决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9 | 原文链接 | 武清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天津虹程物流有限公司:

本委已经审理完结王永胜与你单位的津武劳人仲案字〔2025〕第2274号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津武劳人仲裁字〔2025〕第1496号裁决书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决如下:

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上述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十日视为送达。

天津市武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联系我们

全国统一咨询电话:400-8552-111

工作时间:工作日 9:00-18:00

商务合作:400-8552-101

Copyright © 2019-2026 北京慧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82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