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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正优化环评分类管理试点相关要求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6 | 原文链接 |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更正优化环评分类管理试点相关要求的

公告

 

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对保定市优化环评分类管理试点相关文件进行更正。原《关于实施优化环评分类管理试点的公告》“全域范围内对纸制品、塑料制品、谷物磨制、其他农副食品加工、纺织印染、汽车制造、加油加气站7个典型行业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予以豁免”更正为“全域范围内对纸制品、塑料制品、谷物磨制、其他农副食品加工、纺织业、汽车制造、加油加气站7个典型行业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予以豁免”。原《保定市优化环评分类管理试点工作方案》附件1“取消有喷墨印刷或数码印花工艺的”更正为“取消有喷墨印花或数码印花工艺的”。

相关工作要求按照此次发布的《关于实施优化环评分类管理试点的公告》《保定市优化环评分类管理试点工作方案》执行。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         保定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7月22日


保定市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局咨询电话表.xlsx

保定市优化环评分类管理试点工作方案.docx

关于更正优化环评分类管理试点相关要求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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