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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哈尔滨建筑科技职业大学的函
发布时间:2026-02-11 | 原文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
哈尔滨建筑科技职业大学的函

教发函〔2026〕44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设立哈尔滨建筑科技职业大学的函》(黑政函〔2025〕3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以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设立哈尔滨建筑科技职业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23012053;同时撤销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哈尔滨建筑科技职业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专业设置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建筑材料智能制造、智能建造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市政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等6个职业本科专业。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0000人。

  五、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核验。

  望你省进一步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引导学校注重内涵发展,坚持职业教育办学定位,加强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办学规律的研究,强化与产业发展、技术变革、人才需求的紧密对接,着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黑龙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 育 部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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