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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6-02-13 | 原文链接 | 红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红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法治思维,夯实学法用法根基。一是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突出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学深悟透、带头宣传阐释、带头躬身实践,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深化理解认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地生根。二是依托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干部会等学习载体,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专题培训10次,精准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核心要义,切实增强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二)聚焦精准履职,筑牢执法监管防线。各重点领域执法工作靶向发力,实现监管全覆盖与效能双提升。一是在节能执法领域,针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审计、能源利用报告报送、能源管理岗位设立等关键事项开展现场核查,确保节能政策刚性落地。二是在粮食流通领域,严格规范执法全流程,采用国务院统一执法文书格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对本区粮食经营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开展培训和检查。三是在价格监测领域,完成4个监测点全覆盖检查,抽查计划完成率100%。在重要节日期间,通过价格提醒告诫等方式引导商超、菜市场等经营主体规范明码标价,全力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四是在信用信息领域,完成1家企业现场检查,及时将结果录入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及“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实现执法信息全程可溯。

(三)强化队伍建设,夯实法治执法根基。一是坚持党建引领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领导干部带头践行依法执法理念,带动全员强化法治意识。二是以高素质队伍建设为核心,提升执法能力。严格落实年度培训要求,明确执法人员年累计学习时长不低于60学时,并以考促学组织参加市级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覆盖执法程序、法律适用等核心内容,考试合格率达100%,队伍执法素养与规范执法能力显著增强。

(四)深化普法惠民,营造法治营商环境。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项普法。依托“世界粮食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节能宣传周”等重要节点,针对性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实现“执法一次、普法一片”的良好效果,引导企业强化法治意识,助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五)健全监督体系,保障执法客观公正。一是创新执法监督模式,破解监管难题。明确执法监督人员不得兼任具体执法办案职责,对1名兼具双重身份的人员依法注销执法证件,彻底厘清监督与执法权责边界。二是全年组织开展2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督促执法科室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程序规定,以严密监督确保执法权依法规范运行,保障执法工作经得起法律与实践的检验。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以高度政治自觉扛起主体责任,推动法治理念融入各项业务。一是思想引领方面,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干部会、“天津干部在线”平台等载体组织学习,引导干部将法治思维内化为行动自觉,提升用法治破解难题、防范风险的能力。二是执法工作方面,紧扣国务院相关要求,聚焦节能监察、粮食流通等重点领域,推行“综合查一次”模式,全年组织检查11次,实现执法权责事项100%履职,既规范执法又减轻企业负担。三是能力提升方面,推动落实学法制度,督促执法人员认真参加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达100%,队伍执法素养显著提升。四是普法工作方面,在“全国粮食日”“节能宣传周”等节点开展集中宣传,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区发展改革委在法治政府建设与发展改革业务融合推进中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法治与改革协同互促效能有待释放,二者在协同推进中仍有适配短板,以法治为改革保驾护航、依托改革完善法治体系的良性循环不够顺畅,在法治框架内提升改革系统性、协同性的力度亟待加大。二是法治宣传的精准性与创新性不足,普法工作多沿用传统模式,针对不同群体的精准推送不够,借助新媒体平台拓展宣传维度、增强普法吸引力的举措不够扎实,宣传实效未能充分释放。三是法治教育培训的针对性与覆盖面有待拓宽。对新出台、修订法律法规的培训及时性、覆盖面不足,部分干部仍存在“法治与业务脱节”的认知偏差,将法治思维融入业务决策、以法治方式破解工作难题的能力仍需锤炼提升。

四、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2026年,区发展改革委将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锚定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深耕细作。一是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成效。实时跟进理论创新成果,将其核心要义融入履职各环节,切实以法治思想赋能改革实践、提升工作质效。二是织密发展改革领域普法网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推动普法宣传与执法流程深度融合,实现“执法一次、普法一片”。三是夯实法治建设制度保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公开等要求,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防范法律风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常态化开展法治培训,全方位提升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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