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于洋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于洋同志任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蔺志兵同志任宁河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郝绍国同志任宁河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特此通知。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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