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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津滨环罚202651号
发布时间:2026-03-23 | 原文链接 | 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相对人名称:天津涵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DR74C35U

法定代表人:孙国芳

主要违法事实:未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停产、限产等应急措施

违反了:《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依据:《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八十一条

行政处罚结果:处以人民币捌万元整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环罚〔2026〕51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决定作出日期: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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