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年度检查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石油成品油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行业管理,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平稳,规范和提高企业守法经营和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在我市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成品油经营企业。
二、时间安排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完成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及所需材料
(一)检查内容
1.2025年度经营资质及销售状况;
2.购销台账、油品来源、检验报告、检查记录等;
3.安全、环保、质量、计量等方面规范的执行情况;
4.加油站智慧管理服务平台安装情况。
(二)所需材料
1.《天津市成品油经营资格年度检查表》,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扫描版;
2.《年检汇总表》,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扫描版;
3.《加油站购销台账》,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扫描版;
4.《加油站智慧管理服务平台安装情况表》,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扫描版;
5.《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副本电子版(正反面);
6.《营业执照》副本电子版;
7.《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电子版;
8.《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电子版;
9. 加油机计量合格《检定证书》电子版;
10.一般纳税人提交本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电子版;
11.经营油品(乙醇汽油、柴油等)达标检验报告或乙醇汽油、柴油等进油票据的电子版;
12.企业本年度在安全、环保、质量、计量等方面接受相关部门检查审验及奖励、处罚和整改情况的报告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扫描版;
13.停歇业加油站填报《天津市成品油经营资格年度检查表》,附停歇业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停歇业站说明加盖公章电子版;
14.加油站全景彩照电子版。
上述材料均提供电子版,并须符合法定要求,严禁伪造、弄虚作假;各项表格应按照要求填写,表内固定格式、计量单位不得更改;所有电子材料以压缩文件形式报送,按以上所需材料排列顺序编号。压缩文件命名要求:行政区域+加油站全称。报送邮箱:tjsyxh1997@163.com。
四、结果认定及处理办法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年度检查不合格
1.未参加年检的;
2.妨碍加油站智慧管理服务平台正常运行、隐瞒经营管理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拒绝提供反映其经营活动真实材料的;
3.无故不办理停歇业手续或停歇业超过规定期限的;
4.现场抽检不合格的;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对年检不合格企业的处理办法
对当年度年检不合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通过年检;整改期满,仍不合格的,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理并通报相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统筹管理,细化措施,层层把关,通过开展年检工作切实掌握行业发展趋势,真正做到精准服务行业发展。
(二)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到企业,确保企业高质量完成材料填报等各项年检工作。
(三)市石油成品油行业协会要密切与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协作,做好年检材料的接收整理、年检情况汇总和全市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根据各区实际,协助区商务主管部门开展现场随机抽检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各参检企业要于4月30日前报送所需材料至市石油成品油行业协会,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于6月20日前完成审核并将本辖区内《年检汇总表》(附件2)和工作总结报送至市商务局。市石油成品油行业协会要于6月30日前将全市《年检汇总表》(附件2)及《加油站购销台账》(附件3)和全市年检工作总结报送至市商务局。
附件:
2026年3月17日
(联系人:市场运行处 刘翀;联系电话:022-63085406;
邮箱:liuchong@tj.gov.cn)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