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登录
验证码登录
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注册您的账号
关于发布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指南2026年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30 | 原文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相关要求,配合《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的实施,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事项的报告活动,我部修订了《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指南》。

  《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指南(2026年版)》自2026年5月1日起实施,原《关于发布〈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指南〉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58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6年3月29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6年3月30日印发

联系我们

全国统一咨询电话:400-8552-111

工作时间:工作日 9:00-18:00

商务合作:400-8552-101

Copyright © 2019-2026 北京慧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82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