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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0 | 原文链接 | 蓟州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蓟州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蓟州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蓟州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二、根据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际情况,确需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由有关部门研究论证后报区政府确定,并按程序报区委同意。

三、承办单位应当在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30日内向区政府办公室移交相关材料。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331

此件主动公开



蓟州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时间安排

1

制定《蓟州区道路停车泊位

调整方案》

区城市管理委

季度

2

关于公布蓟州区托育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区发展改革委

季度

3

于桥水库水源地保护区优化

调整方案

区生态环境局

第四季度

4

编制《蓟州区水安全保障

“十五五”规划》

区水务局

第四季度

5

编制《天津市蓟州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区教育局

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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