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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面向全区征集旅游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3 | 原文链接 | 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我市关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2026年天津市滨海新区‘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旅游市场虚假宣传、以购养游、层层转包、不规范签订合同及无证经营等突出问题,切实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滨海新区文化旅游品牌形象,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区范围内旅游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旅游虚假宣传问题

1. 旅行社以“政府补贴”“零团费”“回馈客户”等名义,发布不合理低价旅游产品招徕旅游者;

2. 线上或线下宣传承诺“全程专车”“独立成团”“全程无购物”“无隐形消费”,但实际行程安排与宣传严重不符。

(二)以购养游问题

1. 组团社向地接社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或地接社接待不支付、不足额支付费用的旅游团队;

2. 旅行社要求导游、领队垫付团费或向其收取费用,通过购物店回扣、景区景点返点获取不正当利益。

(三)层层转包及超范围经营问题

1. 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擅自将旅游业务转委托给其他旅行社;

2. 未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超范围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四)不规范签订旅游合同问题

1. 旅行社未按法规要求与旅游者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合同未载明法定必备事项;

2. 旅行社以档案丢失为由拒绝提供合同资料,阻挠、对抗执法检查,或内部合同档案管理混乱的、致使游客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五)无证经营问题

1. 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组织或个人,假借俱乐部、户外活动、研学旅行等名义,擅自从事旅行社业务;

2. 旅行社取得许可后转让、出租、出借业务经营许可证;

3. 旅行社未足额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六)强迫购物与擅自安排项目问题

1. 导游、领队在行程中采取言语辱骂、威胁恐吓、车外等待等手段,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旅游者要求,旅行社、导游擅自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七)商拍乱象问题

1.海河沿线、重点景区及周边商业拍摄价目不明、违规揽客、点位占用、服务失范。

(八)公职人员履职及监管问题

1. 旅游投诉办理过程中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有案不查、失职失责;

2. 旅游执法或审批人员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影响公平执法。

二、投诉举报与线索征集方式

我们鼓励广大市民和游客积极提供线索,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问题:

· 举报热线:022-63004120

· 电子邮箱:bhwljscgls@tj.gov.cn (建议邮件主题格式:“【旅游线索举报】+问题类型+举报对象” )

三、举报要求

1. 内容详实:为便于快速核实与精准打击,请举报人尽量提供明确的举报对象、发生时间、地点、具体违法违规事实及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录音录像、截图等)。

2. 信息真实: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我局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3. 法律责任: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经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视情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四、温馨提示

请广大游客及人民群众在旅游出行时,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务必签订并留存2026年版规范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不合理低价游”或“免费旅游”等虚假宣传。

若在行程中遭遇纠纷或发现上述违法违规线索,请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通过合法途径向我局反映。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安全、规范、有序、优质的滨海新区旅游市场环境。

本次线索征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止。专项行动结束后,群众仍可通过上述渠道正常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滨海新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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