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现印发《河北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决定时,承办单位要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调整。
三、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控时间节点,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
四、承办单位要及时对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在重大行政决策作出之后的30日内,向区司法局移交相关资料。
附件:河北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6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河北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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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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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定河北区历史风貌建筑巡查工作方案 |
区住房建设委 |
第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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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定河北区全面推进美丽天津建设2026年工作计划 |
区生态环境局 |
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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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制定河北区中小学落实科学教育实施方案 |
区教育局 |
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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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制定河北区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
区市场监管局 |
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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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河北区第十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第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