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影视制作机构及广大创作者: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影视和文学双向赋能,充分发挥剧本“一剧之本”重要功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作家协会共同主办的“剧美中国”优秀剧本征集推荐活动已经开始。根据活动相关要求,天津市广播电视局负责本地区剧本征集和作品初评。为做好我市参评作品的征集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1.参评作品须围绕传统文化、革命军事、法治安全、人间烟火、改革创新五大方向;征集剧本类型包括常规剧集和中剧、短剧集、网络故事片。
2.参评作品应为尚未进入电视剧(网络剧)备案公示阶段的剧本;参评人或机构须拥有参评剧本的完整著作权;改编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材料。参评剧本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
3.如作品主要人物和情节创作过程中,使用人工智能生成技术,须进行特别标注和说明。
二、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初评时间:2026年11月至12月
三、材料要求和申报渠道
请各申报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将签字盖章版《2026年度“剧美中国”优秀剧本征集推荐活动申请表》(扫描PDF版)和完整剧本(word生成的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提示:同一部作品仅限报送其中一家初评单位,不可重复发送。
四、其他事项
2026年度“剧美中国”优秀剧本征集推荐活动相关事宜以主办方解释为准。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电话:022-83602595,田雪娇(常规剧集),022-83602606,刘恺(中剧、短剧集、网络故事片)
申报邮箱:swljxgc@tj.gov.cn
附件:2026年度“剧美中国”优秀剧本征集推荐活动申请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中国作家协会关于开展“剧美中国”优秀剧本征集推荐活动的通知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