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高质量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推进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津政令第19号)、《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21〕42号)等规定,区人民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主要内容
《西青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送审稿)》共包含5个决策事项,分别是:(1)制定西青区供汽管线实施方案,承办单位为区发展改革委;(2)制定美丽西青建设“十五五”规划,承办单位为区生态环境局;(3)制定西青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6—2030年),承办单位为区体育局;(4)制定西青区湿地保护规划,承办单位为区农业农村委;(5)制定西青区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承办单位为区住建委。
西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