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人名称:天津成通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6QBX63X
法定代表人:张相
主要违法事实: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结果:处以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贰仟贰佰柒拾元整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环罚〔2026〕63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决定作出日期: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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