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人名称:天津滨海新区康宁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120116328717646U
法定代表人:赵玉兰
主要违法事实:未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提交执行报告
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项
行政处罚结果:处以人民币捌仟元整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环罚〔2026〕69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决定作出日期: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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