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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北京市顺义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2 | 原文链接 | 顺义区人民政府

  顺农发〔2026〕15号

  各镇人民政府:

  为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现将《2026年北京市顺义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北京市顺义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6年北京市顺义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农发〔2026〕22号)要求,为切实保护耕地、提升地力,有力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落实2026年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本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具体包括以下情形:一是拥有耕地承包权的承包方自行耕种本户家庭承包耕地的,补贴对象为承包方;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自有耕地的,补贴对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是耕地通过土地流转、其他方式承包、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方式耕种的,依据合同(协议、证明)约定确定补贴对象;未约定的,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承包方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本区国有农场经营国有耕地的,补贴对象为国有农场,向属地镇政府申报补贴。

  二、补贴范围

  2025年8月至2026年7月,本区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耕地(各镇参考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综合考虑实际种植情况确定)。对存在以下情形的耕地不予补贴:

  (一)已批准转为建设用地未按规划实施或移交、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退耕还林、与果(林)间作等改变用途或性质的耕地;

  (二)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三)存在故意毁坏种植的粮食作物青苗、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露天焚烧秸秆、未按规定及时回收农用薄膜、“非农化”、“非粮化”、撂荒一年以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耕地;

  (四)因生产管理不到位,造成粮食作物或经济作物绝产绝收的耕地。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亩300元。同一地块按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占地面积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不能按照不同农作物播种面积核算。同一地块已经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不可再申报蔬菜生产补贴。

  四、申报发放

  (一)明确职责分工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并组织发放补贴资金。各镇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要加强部门协同,压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切实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各镇村要负责解决辖区内因权属纠纷、涉法涉诉等争议地块导致补贴无法正常申报、因补贴对象信息有误导致资金延迟发放等问题造成的投诉及其他群众反映的问题。

  (二)如实申报补贴

  坚持农户自愿原则,在北京市乡村振兴大数据平台的“种植业综合管理系统”上,填报申报信息,上传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协议、证明)等材料,按要求完成补贴申报。本年度申报信息较上一年度无变化且已全部种植的,直接在系统上确认信息完成填报,如有变化须按系统要求如实填报。在申报时还未种植的,按系统要求先承诺填报,实际种植后须及时上传现场种植照片。6月初,完成镇级审核程序并报送区农业农村局镇级汇总审核表。

  (三)及时发放补贴

  落实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补贴发放管理,提升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综合判断补贴对象申报信息、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土地流转合同等数据信息。严格核实村级公示情况,做到公示信息与申报信息一致。为确保资金于6月30日前按时发放,各镇村要配合做好资金发放相关工作,在审核相关数据时,及时核实更新补贴主体信息。发放失败的补贴资金,由各镇村核实修正数据后再次发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资金管理

  补贴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准确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滞拨滞留资金。需要退回的补贴资金按原渠道返还,结存的补贴资金统筹用于下一年度发放。补贴申报截止时,无法确定补贴对象或补贴范围的,暂时不予申报,在明确补贴对象或补贴范围并通过镇政府审核符合申报要求后,随下一年度补贴予以补发。

  (二)加强监督检查

  各镇政府要建立自查机制,强化补贴申报信息核查,在补贴申报过程中及时开展监督检查,纠正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申报条件、超范围发放、多发放等问题。对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应责任。区农业农村局对各镇政府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工作。

  (三)加大政策宣传

  各镇政府要利用多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向广大农民群众做好政策解读,加强基层干部业务培训,及时回应解决农民群众诉求。

  附件:北京市顺义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流程

  附件

  北京市顺义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流程

  为切实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确保补贴程序公开、透明,补贴资金按时发放到位,按照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文件中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流程规范要求,结合顺义区实际制定本管理流程。

  一、补贴对象自愿申请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采取自愿申请的方式。补贴对象登录“北京市农业农村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由所在村村委会核实后,导出并打印《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本人签字确认,报送村委会两份,本人留存一份。

  二、村委会公示确认

  村委会确认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张榜公布补贴申请者姓名、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须留档(复印件或影像资料)。出现争议的,由村委会负责协调解决。公示结束村委会确认无异议后,导出并打印《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村级汇总确认表》,一式三份,村委会存档一份,上报所在镇政府两份。同时上报所在镇政府《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表》和公示留档资料各一套。

  三、镇政府审核

  镇政府负责审核工作。镇农业部门逐村审核申报资料无误后,导出并打印《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镇级汇总审核表》,一式三份,报区农业农村部门两份,镇农业部门存档一份。同时上报区农业农村部门《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村级汇总确认表》一套。

  四、区政府批准

  区农业农村部门逐镇核实申报资料无误后,导出并打印《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区级认可汇总表》,报区政府批准;区政府批复同意后,由区农业农村部门将批复的《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区级认可汇总表》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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