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市级中西医协同
“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医疗机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
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市级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卫中医〔2025〕258号)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市级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遴选评审工作,经单位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确定了10家医疗机构入选我市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名单(附件),现予以公布。
请各相关单位落实国家和我市相关部署要求,参照《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管理办法》(国中医药综结合发〔2023〕4号)要求,进一步健全中西医结合制度,深化中西医结合工作,创新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全力打造中西医结合诊疗中心、人才培养中心、医疗模式推广中心,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标志性成果,在深化学科交叉、重大疑难疾病防治等方面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附件:天津市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项目入选单位名单
2026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