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市场监管政务〔2026〕108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批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天津市药品经营(连锁、零售)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经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天津自贸试验区金域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符合法定条件,准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附件1);天津老百姓朝阳楼大药房等2家企业符合法定条件,准予重新审查发证《药品经营许可证》(附件2)。
附件: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情况
2.《药品经营许可证》重新审查发证情况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