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津滨环撤〔2026〕2号
当事人名称:天津华福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祝亚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865815896
住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津沽路 9999 号
我局于2025年7月31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津滨环罚〔2025〕28 号),对你单位作出了行政处罚。
后你单位认为该处罚决定有误提出申诉。经我局核查,你单位提出的异议有效。本案决定应予撤销。现作出如下决定:
撤销我局作出的《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津滨环罚〔2025〕28号)。
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