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2026年非采暖季
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天然气
销售价格的通知
各天然气经营企业: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2026年非采暖季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津发改〔2026〕166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市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结合上游气源价格政策和采购情况,现就联动调整非采暖季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天然气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销售价格
2026年非采暖季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气每立方米3.56元。各天然气经营企业可在不超过上述价格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本企业购气成本、配气价格等因素,自主制定具体销售价格。
二、执行时间
上述价格自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执行。
三、有关要求
各天然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抄表计量、价格结算等工作。强化政策解释解读和用户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我区天然气稳定安全供应。
2026年6月11日